小口徑GB5310高壓鍋爐用無縫鋼管無縫鋼管的回火 將已經淬火的小口徑無縫鋼管重新加熱到一定溫度,再用一定方法冷卻稱為回火。其目的是消除淬火產生的內應力,降低硬度和脆性,以取得預期的力學性能。回火分高溫回火、中溫回火和低溫回火三類。回火多與淬火、正火配合使用。 ⑴調質處理:淬火后高溫回火的熱處理方法稱為調質處理。高溫回火是指在500-650℃之間進行回火。調質可以使小口徑無縫鋼管的性能,材質得到很大程度的調整,其強度、塑性和韌性都較好,具有良好的綜合機械性能。 ⑵時效處理:為了消除精密量具或模具、零件在長期使用中尺寸、形狀發生變化,GB5310高壓鍋爐用無縫鋼管常在低溫回火后(低溫回火溫度150-250℃)精加工前,把工件重新加熱到100-150℃,保持5-20小時,這種為穩定精密制件質量的處理,稱為時效。對在低溫或動載荷條件下的小口徑無縫鋼管材構件進行時效處理,以消除殘余應力,穩定小口徑無縫鋼管材組織和尺寸,尤為重要。
能力和質量,在規定的壓力下不發生泄漏、浸濕或膨脹為合格,有些鋼管還要根據標準或需方要求進行卷邊試驗、擴口試驗、壓扁試驗等。
1、概述
(1)生產制造方法:
①一般鍋爐鋼管使用溫度在350℃以下,國產管主要用10號、20號碳結鋼熱軋管或冷拔管制造。
(2)用途:
2.種類
3.規格及外觀質量
(3)GB3087-82《低中壓鍋爐用無縫鋼管》和GB5310《高壓鍋爐用無縫鋼管》的規定。外觀質量:鋼管內外表面不允許有裂縫、折疊、軋折、結疤、離層和發紋。這些缺陷應完全清除掉。清除深度不得超過公稱壁厚的負偏差,其清理處實際壁厚不得小于壁厚所允許的最小值。
4.化學成分檢驗
(1)GB3087-82《低中壓鍋爐用無縫鋼管》規定。化學成分試驗方法按GB222-84及GB223《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》中的有關部分。
(2)GB5310-95《高壓鍋爐用無縫鋼管》規定。化學成分試驗方法按GB222-84及《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》、GB223《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》中的有關部分。
(3)進口鍋爐鋼管的化學成分檢驗按合同規定的有關標準進行。
5.鍋爐鋼管采用鋼號
(1)優質碳素結構鋼鋼號有20G、20MnG、25MnG。
(2)合金結構鋼鋼號15MoG、20MoG、12CrMoG、15CrMoG、12Cr2MoG、12CrMoVG、12Cr3MoVSiTiB等。
(3)有銹耐熱鋼常用1Cr18Ni9、1Cr18Ni11Nb鍋爐管除保證化學成分和機械性能外,要逐根做水壓試驗,要作擴口、壓扁試驗。鋼管以熱處理狀態交貨。
此外,對成品鋼管顯微組織、晶粒度、脫碳層也有一定要求。
6.物理性能檢驗
(1)GB3087-82《低中壓鍋爐用無縫鋼管》規定。拉力試驗按GB/T228-87,水壓試驗按GB/T241-90,壓扁試驗按GB/T246-97,擴口試驗按GB/T242-97,冷彎試驗按GB244-97。
(2)GB5310-95《高壓鍋爐用無縫鋼管》規定。拉力試驗、水壓試驗和壓扁試驗與GB3087-82規定相同;沖擊試驗按GB229-94,擴口試驗按GB/T242-97,晶粒度試驗按YB/T5148-93;顯微組織檢驗按GB13298-91,脫碳層檢驗按GB224-87,超聲波檢驗按GB/T5777-96。
(3)進口鍋爐管的物理性能檢驗及指標按合同規定的有關標準進行。